关于浙江远大纸业有限公司(第001010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一、地块概况

浙江远大纸业有限公司第0010102号建设用地位于春江街道工业功能区,北侧为新中线(现为富春湾大道),南侧依次为浙江远大纸业有限公司内部厂区、春江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西侧依次为浙江远大纸业有限公司内部厂区,竹简路,隔路为杭州富阳明盛纸业有限公司,东侧为大桥南路。本调查地块占地面积约19516.7m2,2018年底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回该地块纳入储备用地管理。2019年5月,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我公司为调查服务单位,承担该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调查评估工作。接受委托后,杭州科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目标场地进行了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

二、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

本调查地块早期为春江街道临江村的农田,种植水稻。2000年浙江华伦集团有限公司征用该地块,用于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浙江富阳大地纸业有限公司)5万吨高档涂布白板纸生产(富环开发[2002]65号),2005年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富环保验[2005]6号)。2009年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被浙江远大纸业有限公司收购,产品和产能不变。浙江远大纸业有限公司2019年1月停产,同年8月开始厂区构筑物及设备开始拆除,现场踏勘期间,本调查地块还在拆除中。

三、地块远期规划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江南新城总体规划(2017-2040)》可知,本地块远期规划为居☆住用地(R2),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定义,本调查地块后期规划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

四、开展地块调查

根据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2月15日印发)等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本调查地块内布置9个土壤采样点、4个地下水采样监测井,以及地块东侧约110m处的农田布设1个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即共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和5个地ω下水采样点。

本次调查共采集45个土壤样品(包括40个土壤基础样品□ 和5个土壤平行样品)、采集6个地下水样品(包括5个地下水基础样品和1个地下水平行样品)。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共7种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VOCs)(27种)、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种)、pH值、石油烃、多氯联苯(总量);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石油烃、CODMn、氨氮、色度、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挥发酚、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27种)、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种)。

五、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结果,得到如下结论:

(1)根据土壤检测结果:

场内各监测点及场外对照点各监测因子检测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故土壤风险较小,风险可控。本地块按一类建设用地使用,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该场地不需进行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即可直接用于该土地利用类型的再开发利用。

(2)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场内各监测点及场外对照点各监测因子(除W2点氨氮外)检测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场内W2(原锅炉房)点氨氮检测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但低于 Ⅳ 类标准。因企业处于春江造纸工业功能区,周边均为相同性质的造纸企业和污水处理厂,造纸企业废水氨氮浓度较高,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污染,但因场地内地下水不开发利用,故地下水环境风险低。。

因此,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束于初步调查,不需要展开后续进一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